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办师生满意后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后勤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遵循“问谁谁处理,问谁谁协办”和被首问者必须对首问事项负责到底的原则,处理或协调、督促解决学校师生提出的后勤服务方面的问题的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后勤保障办公室第一个接待后勤服务相对人来电、来访或来文的工作人员或部门。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热情耐心地解决有关询问,及时办理首问事务;
2、对来访、来电咨询、办理业务、投诉等涉及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之内的,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或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的问题,应解释清楚,说明原因,并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或请示有关领导,及时给出一个准确、满意的答复;
3、回答问题时,首问责任人既要注意态度和谒,又要实事求是;
4、对涉及到多部门协调的问题,不能回答清楚或难以解决时,应耐心解释,并就本问题的解决提出最佳方案、建议,必要时主动提供需协调部门的联系电话;
5、在接待和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涉及重要问题或安全稳定问题的,必须及时向部门或后勤保障办公室领导报告;
6、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对首问责任人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后勤保障办公室工作问责制度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