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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召开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入驻单位深化使用功能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2-03-19 浏览量:



3月17日下午,基本建设管理处组织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学院负责人召开了关于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入驻单位深化使用功能协调会,就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进驻单位意见反馈进行深入研讨。会议由基本建设管理处处长肖桂清主持,校领导鲁旭东参加本次协调会。

首先肖桂清处长表示,感谢学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学院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并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学校纪委、监察办的强有力的督导下,目前实验实训中心入驻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针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她希望通过此次协调会加强各入驻单位及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并针对前期意见反馈提出其他看法和建议,对反馈意见再充实、再完善。

在研讨前肖桂清处长就反馈意见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各入驻单位所提出的改造方案需深入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二是,相应的论证报告须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决议,并形成相关文件材料。

会上各入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并对建议责任单位进行了商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彭海涛提出,相关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采购,同时对未达到资产报废条件的设备仍有投入使用。学校纪委、监察办副书记邓大庆表示,学校领导对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入驻工作非常重视,前期基本建设管理处在推动该工作中遇到一些阻力,他希望后期各入驻单位积极配合基本建设管理处工作,同时,他还表示,学校纪委、监察办后续仍将继续督办该项工作,他希望各入驻单位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该项工作进度。

随后,学校领导鲁旭东向与会的各位同志介绍了该项目前期报建及建设过程的总体情况,并要求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各项工作务必在今年6月底全部完成。同时,他还向与会的同志详细解释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是在项目前期概念设计基础上对使用功能的明确,对反馈意见表上哪些要做的,哪些不做的,哪些是暂缓的进行了明确;对问题的分类,具体的论证报告由各使用单位完成;对经费较大的项目仍需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对招标采购问题,通用设备必须由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打包采购,专业工程项目单独招标采购。

    最后,学校领导鲁旭东根据反馈意见表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涉及结构安全是坚决不能改动的;二是,涉及消防安全的,只能在不影响消防使用功能的基础上作局部的微调;三是,各入驻单位所提出的功能改造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四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能用尽用,坚决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