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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浏览量: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 纪委监察处  2018年09月19日 16:08  

 

各中层单位党组织: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校干部职工幸福健康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杜绝“节日腐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全校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把严明“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坚持抓早抓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双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