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新技术学院:
食堂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教发〔2014〕7号),《关于认真做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作的通知》(鄂粮发〔2014〕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食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食堂安全工作
(一)确保食堂日常运行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消防法》以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设施设备条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及生产安全等工作,确保食堂日常运行不出安全事故,建设“平安食堂”。
(二)认真抓好食堂的安全监管。完善学校领导、后勤与保卫部门、各食堂三级监管机制,层层细化安全任务,件件落实安全责任人,不断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经常排除安全隐患,抓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投毒、防水源污染等工作。狠抓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病患的重要环节。认真接受行业部门的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完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共同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丰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工部及各学院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等宣教内容与活动之中;宣传部门要适时通过广播台等新闻媒体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宣传报道;食堂、医院要通过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从专业的角度向学生介绍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
二、促进学生食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益
(四)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民主评议和监督。组织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饭菜价格的制定、价格调整的听证、满意度测评等。公开公示伙食物资采购、菜谱、价格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学生意见箱,接受监督。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要保持基本稳定,一般要低于社会同期、同类、同质量餐饮品种价格。因市场原因,确需价格调整的,必须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校内听证、集体决定、并报学校批准等程序。要保障30%低档菜的供应,提供免费汤,满足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落实好民族政策,办好清真等特色窗口。
(五)加强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食堂的管理。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严格餐饮市场准入关,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择优选择餐饮企业。要有效监管社会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及食品价格,对其物资采购的质量进行监控,参与其伙食成本的核算,确保饭菜价格、质量、数量的基本稳定,坚决杜绝随意涨价的行为。
(六)认真做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作。继续推进“农校对接”,逐步建立农副产品电子信息采购平台,形成快捷高效的农校对接渠道,确保采购到安全、价廉的农副产品。积极推进学校各食堂大宗物资联合集采,规范采购管理程序,加强核查监管,严格索证索票制,不断完善粮油等农副产品的质量可追溯体系。
(七)坚持开展“节俭校园”活动。各教学学院及相关部门联动,坚持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继续推进节约粮食的“光盘行动”等。学生食堂适当调整饭菜制作和售卖方式,多供小份量饭菜,减少餐桌浪费。继续开展“杜绝一次性餐具”的活动,倡导绿色环保消费。
三、加强对学生食堂公益性的投入和建设
(八)合理分担学生食堂成本。学校对学生食堂公益性服务成本予以保障: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和学生食堂水电费用予以补贴;计提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上级规定,适时对学生基本大伙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的上涨。
(九)不断改善食堂的基础设施条件。改扩建西区食堂,逐步改造东区食堂,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建设新食堂,提高学生食堂的保障能力。学生食堂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更新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
(十)加强数字化食堂和文化环境建设。重视食堂饮食环境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创造整洁的卫生环境,营造文明的就餐环境,精心打造高雅的文化环境。在食堂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与校园网联通,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扩大“一卡通”在食堂的使用范围,完善其使用功能。
四、抓好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完善学校饮食工作的用人机制。将后勤饮食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教职员工的总体队伍建设规划,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要求及合理的人员结构,有计划地补充事业编制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依规管理聘用员工。加强对外包餐饮企业不合法用工行为的监管和整改落实。
(十二)做好职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不断加强职工的道德法纪、安全知识、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与思想沟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增强管理队伍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成立学生食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生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生食堂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食堂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学生食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领导任组长,后勤保障办公室、资产与基建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十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生食堂工作的沟通与协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后勤保障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生食堂的管理工作;资产与基建管理处负责学生食堂的规划建设、大型改造维修及设备添置等工作;人事处负责学校自营食堂合同工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财务处指导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代理财务结算;保卫处指导学生食堂的安全工作;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做好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及饮食质量与价格的监管工作。